维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举措——一论香港国家安全立法

2020-05-27

 5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根据表决通过的会议议程,此次会议将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这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一国两制”的根本之策。

 毫无疑问,香港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一个突出风险点。这个风险,来自“港独”组织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的活动日益猖獗,来自反对派毫无底线的社会揽炒、经济揽炒、政治揽炒,来自暴力恐怖活动的不断升级,来自外部势力赤裸裸地干涉香港事务,来自“台独”“港独”势力的勾结合流……凡此种种,无不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无不对国家主权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倘若对此纵容姑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轨道,就有被拆毁的危险;香港广大市民的利益和福祉,就有被葬送的危险。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如今,谁都能看出反中乱港势力的“司马昭之心”。当《苹果日报》老板黎智英公然叫嚣“为美国而战”,自觉自愿成为美西方外部势力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的马前卒和急先锋;当反对派军师戴耀廷大肆宣扬《真揽炒十步》,妄图迫使中央出手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好让西方国家“对中共实行政治和经济制裁”;当陈方安生等人不远万里去“告洋状”,毫不遮掩地向西方反华势力求保护、求资源、求指示……他们的目的,不仅要“乱港”,更意在“反中”,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可以说,内外部反中乱港势力的勾结,是当前香港面临的最大危险,是“一国两制”的最大敌人。

应该看到,“一国两制”的提出首先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在“修例风波”中,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香港独立”“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自决”“公投”,进行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活动;公然侮辱和焚烧国旗,污损国徽和特别行政区区徽,冲击中央驻港机构,甚至叫嚣“武装建国”“广场立宪”,哪一个不是在处心积虑危害国家安全、破坏“一国两制”?长期以来,反对派刻意将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市民的权利和自由相对立,刻意污名化、妖魔化基本法第23条立法,就是要让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不设防”,方便他们大肆破坏“一国两制”。

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现在的香港,是世界范围内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最不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体系最薄弱的地方之一。“港独”“黑暴”“揽炒”之所以愈演愈烈,分裂、颠覆、渗透、破坏之所以肆无忌惮,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可以说,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一天不补,“一国两制”面临的挑战就无日无之。

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受到现实威胁和严重损害、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本无法自行完成立法的情况下,中央主动从国家层面进行有关立法,正是为了补上国家安全存在的漏洞,把面临脱轨危险的“一国两制”拉回正轨,给“一国两制”的实施系上安全带。中央主动填补法律漏洞,为“一国两制”修堤筑坝,这既是不得已而为,也是权力和责任所在。

国家安全有保障,香港发展更美好。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中央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是对香港繁荣稳定和香港同胞的福祉怀有的最大关切。我们有足够的诚意和信心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同时也有足够的决心和能力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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